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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

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

淮税限改〔2026〕11105号
2026-03-31

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淮上区税务局
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
淮税限改〔2026〕11105号

郑辉: (纳税人识别号: 342201245X )

你 出租房屋收取款项未向付款方开具发票,属于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行为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。根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,限你(单位)于 202 6 年 4 月 15 日前向付款方开具发票。

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淮上区税务局

二O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

附件:

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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